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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申请流程简介
发布时间: 2020-08-27

不同申请对象需进入不同的实验室用户注册申请系统,其中,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实验室开放对象为中央部委及其下属科研机构,国家统计局-清华大学数据开发中心、国家统计局-中国人民大学数据开发中心微观数据实验室开放对象暂定为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中国社会科学院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等科研机构。

微观数据开发应用包括机构登记、微观数据申请与使用、中间成果带离、最终成果审核和最终成果登记五个环节。点击进入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用户注册申请系统(http://microdata.stats.gov.cn)进行线上机构登记、数据申请、最终成果审核和最终成果登记。相关申请流程如下(中央部委及其下属科研机构直接进入第二步):

1.机构登记。

符合申请资质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,需以法人单位名义填写《微观数据开发应用机构登记表》,申请加入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开发应用对象白名单。

机构登记只需通过一家实验室登记一次,一旦审批,所属机构研究人员在清华和人大实验室均无需再次申请。所属机构是否已经审批,可以在机构登记流程中点击功能键查询。

2.数据申请。

进入白名单的机构单位、中央部委及其下属科研机构所属的研究人员可填写《微观数据使用申请表》提交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研究人员按预约时间前往相应实验室使用微观数据。如有数据延期使用、增加使用新数据库、添加研究人员等需求,研究人员需填写《微观数据使用变更申请书》。

3.中间成果带离。

数据使用阶段结束后,研究人员需将形成的文字描述、图表内容及模型结论等成果按照规定文档格式(原则上内容不得超过5页)上传至指定位置,提出带离申请,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登记确认后带离。

4.最终成果审核。

在中间成果基础上进行文字加工形成的正式稿件或著作等,研究人员需填写《微观数据最终成果审核表》,经审核后可以期刊、网站、授课、演讲等形式发布。

5.最终成果登记。

研究人员发布最终成果后,应当下载填写《微观数据最终成果登记表》,提交至微观数据实验室。